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税务师事务所中介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航水利集团”),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6-2028年税务师事务所中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提供2025-2027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鉴证服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业务、涉税风险排查服务;同时担任招标人2026-2028年度税务顾问,招标人日常经营活动提供税务专业支持,协助准确理解和适用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范涉税处理,防范和化解涉税风险。
2.2招标范围主要服务内容:
2.2.1涉税鉴证审核服务:为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提供2025-2027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鉴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等服务,2026-2028年期间,每年5月20日前针对各所属单位(明细清单请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出具独立税务审核报告,并对所出具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合规性承担全部责任。
2.2.2税务顾问咨询服务:
(1)担任税务顾问:为招标人各二级单位(包括分公司以及服务期内新成立的分子公司)指派专职税务顾问,负责日常税务咨询及合规支持。
(2)税务筹划咨询:针对企业重组股改中的特殊重组事项、重大投资,提供税务优化策略、实操指引及合规风险防范;审核并参与招标人及下属各公司重要经济合同中涉税条款的制定或相关商务谈判工作。
(3)涉税业务答疑:受理招标人及所属单位有关税收政策法规及办税手续等方面的咨询,在1-2个工作日及时给予口头或书面答复。每月向招标人提交税务简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最新新政策解读、企业相关优惠政策解读;服务各单位时发现的涉税风险点及应对建议,典型案例剖析,取得的成效和不足;企业存在的应享未享税收优惠政策提示等。
(4)税收业务培训: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变化,结合招标人及所属单位实际经营管理需求,在合同期限内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税收业务培训。
(5)税务检查:为招标人及所属单位提供2026-2028年度税务风险审核,重点围绕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事项开展税务风险排查,提出风险应对及改进建议,并形成涉税风险排查报告;配合招标人对所属单位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税务检查。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或其子公司所在地。
2.4 招标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费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招标人将组织所有服务对象,主要从响应时间、服务态度、业务质量、工作成果及执业道德等5个方面对税务中介服务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上的(按百分制)方可续签合同。如考核未达到80分,则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4本次招标分为两个合同包,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两个进行投标,招标人与各合同包的中标人独立签订合同。各合同包独立评审并排序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合同包中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其自动获得标的金额最大合同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余合同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由该合同包排序名次按顺序递补确定。
合同包1: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2026 - 2028 年税务中介服务项目(19家单位包)。
合同包2: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 2026 - 2028 年税务中介服务项目(23家单位包)。
(注:服务内容涵盖合同包1、合同包2各服务对象的下级分公司,以及服务期内新成立的所有分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税务咨询服务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提供该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部机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财务状况良好。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3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满足以下两类业绩:
(1)至少具有1 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或税务鉴证服务业绩;
(2)至少具有1 份税务咨询或税务顾问服务业绩。
上述业绩的委托单位须为国有企业,单个合同金额应大于15 万元(含税),两类业绩可不归属同一委托单位。
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 / 范围页等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关键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人员要求:
合同包1和合同包2人员要求相同: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及5名工作人员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以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其分子公司人员可以认定为投标人自有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原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取得该资格证书满5年及以上。提供项目负责人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及5名工作人员近半年(2025年9月-2026年2月)社保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信誉要求:近3年内(2023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9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2获取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196号,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8楼816办公室。
4.3提交资料:投标人须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完整资料,并装订成册:
4.3.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3.2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3.3单位负责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4.3.4业绩证明材料;
4.3.5 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部机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4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开具收据,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最高限价:
合同包1:年度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肆仟元整(小写:¥244000元),三年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柒拾叁万贰仟元整(小写:¥732000元);
合同包2:年度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贰仟元整:(小写:¥352000元),三年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伍万陆仟元整(小写:¥1056000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年度最高限价及三年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4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196号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六楼招投标室。
6.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sghsljt.com)上发布。
9.招标监督部门
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电话:0731-89933581。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196号
联 系 人:严女士
联系方式:0731-8993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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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